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垃圾房/中转站消毒杀菌除臭设备的产品参数、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垃圾房/中转站消毒杀菌除臭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 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28232-2020 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 15982-2020 消毒卫生标准 GB/T 14675-1993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HJ 533-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卫法监发[2020]282 号 消毒技术规范 卫监督发[2020]426 号 消毒管理规范 3.1 臭氧的除臭原理 利用臭氧除臭实际上跟臭氧杀菌的原理一样,皆是由于臭氧的氧化性极强这一特性。污染气体废气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硫醇、硫醚、酚、胺类、酰胺、吲哚、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醇、醛、酮以及有机酸类有机物(VOC)、无机物,其中氨的量大,其次是硫化氢(硫化氢是恶臭味的主要成分)。臭氧就是通过破坏产生恶臭味的物质分子结构,生成无毒、无臭的物质。因为臭氧分解过程中产生的发生期氧(初生氧)具有强大的氧化作用,所以对有机性污染物质在分解中产生的臭味、混合恶毒气体等都能在短时间内产生分解作用而成为安定无臭的空气。 3.2 产品分类 按垃圾房/中转站面积2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使用一台。
3. 3 产品的型号:
2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使用的垃圾房/中转站消毒杀菌除臭设备产品型号为:铨聚/QJ。 3. 4 产品组成 主要由臭氧发生管、 模块电源、 气液混合泵、 高压泵、 水箱、 气管及接头、 水管及接头、 过滤器、 高压水管及水枪、 控制线路及机壳组成。 产品基本参数 1、适用范围: 20-300 平方米的垃圾房/中转站 2、输入功率: 依据具体型号来定 3、熔断器型号规格: 5Aφ 5×20mm 4、臭氧管使用寿命: 15000h~20000h 5、臭氧强度: 臭氧浓度10-20mg/m³ 6、消毒时间选择范围: 0min~120min 7、气液混合泵: 550W 220V 500VAC 8、高压泵: 200W 220V 9、制氧机:220V 50HZ 380W 5L/min 浓度: ≧90% 10、水箱: 200*400*600 11、高压水管: 16Mpa/160bar/2320psi 外观要求 1、产品整体应光洁、 平整、 圆滑, 人体易触及部位应无锐角、 毛刺和飞边。 2、产品表面应无明显凹痕、 划伤、 裂缝和变形等缺陷。 3、产品金属件应无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表面防锈层应均匀, 不应有明显起泡、 龟裂、 脱落和磨损。 4、产品外壳应无严重变形、 龟裂等现象, 表面涂覆层应附着力强, 结合牢固, 不得有露底、 凸起、凹坑、 皱皮、 飞漆和流挂。 5、产品显示屏应无明显划痕、 裂纹, 信息显示应清晰、 完整; 键盘按键印字应清晰可靠, 表面不能出现刮伤、 脏污。 6、垃圾房中转站消毒杀菌除臭设备产品规格代号:臭氧发生器(铨聚/QJ) 7、产品的文字、符号和标记应清晰、 准确、 端正、 耐久告警和出错指示应置于明显位置。 结构要求 1、产品应经过鉴定, 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2、产品所有零部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外购零部件应有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 并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产品应装配牢固、 连接可靠, 不易变形和破损, 机壳应配合严密、 吻合, 紧固件不应缺失或松动,调节件应灵活、 可靠。 4、产品焊接部位应牢固、 可靠, 焊缝均匀一致、 过渡圆滑, 不允许有焊穿、 漏焊、 裂纹、 夹渣、 气孔及未焊透等缺陷。 5、产品应可平稳放置, 无明显歪斜和自然晃动, 移动脚轮应转动灵活且无异常噪声。 6、产品的气体管路及水管管路和容器应密封良好, 无明显泄露现象。 7、产品各操作开关、 按键应可靠耐用、 松紧适度, 键盘按键手感应轻巧一致, 回跳灵活, 不可出现卡键、 死键等现象。 产品应可实现的功能要求 1、制臭氧原理: 利用空气中21%的氧气制臭氧。 2、产生臭氧功能:产品可产生高浓度臭氧气体, 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杀菌、 除臭处理 3、气液混合功能:产品能将臭氧和水溶合产生高浓度臭氧水 4、高压清洗功能:产品能将高浓度臭氧水以高压的形式通过高压水枪对地面及室内设施进行清洗、 消毒、 杀菌、 除臭处理。 5、屏幕显示功能:产品的液晶屏可显示工作模式及持续时间 6、声光提示功能:产品在正常操作或工作异常时应有相应的声光提示或告警 性能要求 1、 主要杀菌因子强度 产品主要消毒杀菌因子臭氧水的浓度应不小于10mg/L。 2、微生物杀灭效果(文末附检测报告) 产品经现场试验后, 对物体表面菌落总数、 大肠杆菌、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铜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数值应不小于3. 00。 3、现场试验 产品经现场试验后, 对物体表面菌落总数、 大肠杆菌、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铜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数值应不小于3. 00。 4、 噪声 产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 噪声应不大于70dB(A) 。 5、安全要求 产品应符合GB 9706. 1的相关规定。 5 试验方法 5. 1 试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 本标准的试验应在下述测试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 25℃±2℃; b) 相对湿度: ≤75%; c) 大气压力: 860 hPa~1060 hPa; d) 工作电源: AC 220 V±22 V。 5. 2 外观检查 用目测和手感法进行检查。 5. 3 结构检查 用目测和手感法进行检查。 5. 4 功能检验 按照产品使用的规定, 逐一检查、 调试产品的功能, 应符合本标准4. 3条的要求。 5. 5 性能试验 5. 6 主要消毒杀菌因子强度 按GB 15982-2019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 7 现场试验 5. 7. 1 材料及设备 微生物杀灭效果试验使用下列材料及设备: a) 正常使用中的垃圾房: 20平方米-100平方米; b) 垃圾房中转站杀菌除臭设备: 一台; c) 设备使用前空气采样; d) 设备使用后空气采样; e) 设备使用前垃圾房/中转站积液采样; f) 设备使用后垃圾房/中转站积液采样; g) 电热恒温培养箱DHP-9162A; h) 分光光度计 7230G; i) JC303型电热恒温培养箱。 5. 7. 2 试验方法----设备使用前后对比检测: a) 臭气浓度: GB14675-93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b) 二氧化硫: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c) 氨气: HJ533-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d) 室内空气细菌菌落总数: GB 15982-2019消毒卫生标准; e)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 GB 15982-20199消毒卫生标准; f) 大肠菌群: GB 15982-20199消毒卫生标准; g) 沙门氏菌: GB 15982-20199消毒卫生标准; h)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15982-20199消毒卫生标准; i) 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GB 15982-2019消毒卫生标准; j) 铜绿假单胞菌: GB 15982-2019消毒卫生标准。 5. 8. 3 结果计算 按GB 15982-2019消毒卫生标准计算平均消毒杀菌对应数值。 5. 8 噪声 按GB/T 4214. 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 9 安全要求 按GB 9706. 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 1 0 环境试验 按GB/T 14710—2009及表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产品检验 6. 2. 1 产品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用。 6. 2. 2 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外观要求、 结构要求、 功能要求和主要消毒杀菌因子强度等。 6. 2. 3 产品出厂检验抽样应按 GB/T 2828. 1 进行, 检验批量、 抽样方案、 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 6. 2. 4检验中若出现不合格项目, 允许返修复修, 复修仍不合格, 则判定不合格品。 如无法修复,则判为不合格。 |